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部分股权公有资产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部分股权公有资产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及比例:区财政%
交易方式-评审办法:公开竞标-综合评分法
最高报价限价(万元):48.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合同有效期内,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部分股权公有资产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未完成的,延长至改制项目完成之日止
交易保证金:无
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交易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说明:多选,如有以上要求请标注“√”,若无标注“”
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允许,联合体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说明:单选,如有以上要求请标注“√”,若无标注“”
获取交易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方式:本项目交易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免费下载的方式发放,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下载后使用投标工具打开。
交易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08月5日15时0分
交易地点: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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