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非法集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防控处置工作的意见》。近期,江干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季青派出所、钱江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在钱江新城核心区开展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排查和摸底工作。
最近一、二年时间内,全国范围内许多P2P金融投资类企业出现跑路潮、倒闭潮,老板失联,投资者利益受损,如e租宝、大大集团、传奇投资等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导致企业瞬间崩盘。近期又有望洲财富出现问题。
P2P企业隐患重重,风光不在。有些借着P2P旗号做违法犯罪之事,有些自融自吸,有些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些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
自开展排查工作以来,按照自查自纠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相结合的要求,相关金融投资类企业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相关企业进行了自行整改和清退工作。
清理工作(万银国际某金融企业)
(万银国际某金融企业)
(宏程国际某金融企业)
(财富金融中心某金融企业)
(圣奥大厦某金融企业)
(钱江国际时代广场某金融企业)
最新政策:年12月28日,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中国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办法》特作出了18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净化市场,促进行业逐步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在江干区打造金融新高地,创造钱塘江金融港湾时代背景下,所有的金融投资类企业都能按照《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常经营,规范投资,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干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P2P监管细则出台,该是浴火重生、破茧成蝶的时候了!
点蓝字?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sijiqinga.com/sjqxw/5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