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区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现就我校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后托管对象。
学后托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本校学生。1——3年级实施,现阶段参加托管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0%。
二、学后托管时间。
学后托管每周安排五天,托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托管时间初定为夏令时间为17:30,冬令时间为17:00,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学后托管内容。
学校根据托管教师、托管场所等,制定每周学后托管活动计划,明确托管时间内的活动内容。学后托管服务主要采用学生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观看富有教育意义的影视剧等方式开展。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学后托管申报流程
1.自愿申请。学校设计学后托管申请表格,请家长如实填写。申报审核流程:家长自主申报→班主任审核→教导处终审。
托管申请要求:(1)父母双方为双职工家庭,双方下班为5点以后,家里无其他大人照顾学生;(2)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的工作三班倒;有以上情况的家庭为优先托管对象。
学校班级对申请者进行家访等核查,最后确定托管名单。托管班级人数为原班级30%的学生。参加托管每学期申报一次,原则上参加时间应为一学期。
2.确定名单。完成上述手续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和学生参加学后托管服务。前两周完成申报、审批、公布等流程,第三周开始实施。
3.审核公示。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班级公示、学校公示。
4.双方签约。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托管服务条件的,家长和学校签订《小学生学后托管委托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学后托管的权利与责任
学生权利与责任:(1)按时进班上托管课;(2)如遇生病、家里有事,请书面向班主任申请“托管请假”。(3)托管结束后,马上回家,不在校外逗留。
家长权利与责任:(1)按时接送学生托管放学;(2)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托管老师联系,协商好交接学生的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老师权利与责任:(1)根据托管班级名单,每次课进行点名,遇到病假、缺勤的学生,要与原班主任联系,落实每个学生的去向。(2)如遇学生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请马上与家长联系,做好托管记录备注,并向班主任沟通、向托管值周领导报备。(3)确保每个托管学生的安全。(4)托管老师遇到生病等特殊情况,自行调换好托管课,并向教导处报备。
学校权利与责任:(1)教导处严格按照托管制度督促老师做好点名、教育等工作,保证学生在校托管时期的安全工作。(2)教导处对参与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教师,从工作安全规范、家长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每学期评出优秀托管教师。(3)总务后勤部门与学校安保处沟通、落实,只有学后托管班级清场后,校园才能对周边社区居民开放。做好对周边社区的通知及校园网和学校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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